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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市级城市什么意思?

来源:www.logolead.cn   时间:2023-02-26 16:58   点击:63  编辑:淳于浩   手机版

高级市级城市指城市的级别,城市有分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地级市、县级市等,副地级市就是介于地级县级之间的城市。

第一级: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、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:北京、天津、沈阳、大连、哈尔滨、济南、青岛、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武汉、广州、深圳、香港、澳门、重庆、成都、西安(18个)

第二级,:其他副省级城市、经济特区城市、省会、苏锡二市 :石家庄、长春、呼和浩特、太原、郑州、合肥、无锡、苏州、宁波、福州、厦门、南昌、长沙、汕头、珠海、海口、三亚、南宁、贵阳、昆明、拉萨、兰州、西宁、银川、乌鲁木齐(25个) 。

自治区的成立顺序是?各自成立的时间是?

5个自治区成立顺序为:内蒙古自治区(1947年5月1日成立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1955年10月1日成立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(1958年3月5日成立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1958年10月25日成立)和西藏自治区(1965年9月9日成立)。自治区行政区划级别与省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相同,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,会拥有比其他省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。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,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。扩展资料:中国自治区制度:自治区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,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,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,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,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。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、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,这种制度称为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”,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自治区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,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,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,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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